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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接待群众来访举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9日17时23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接待群众来访举报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扫黑办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举报,恢复接待时间另行告知,人民群众如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可以通过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高新分局扫黑办举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

1.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举报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12337"或网址www.12337.gov.cn,登录“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一键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全国扫黑办即可实时受理。

2.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915-8196110举报黑恶线索,高新分局扫黑办有专人接听并详实记录。

3.信件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扫黑办,邮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大道17号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江北分局),邮政编码:725000。

4.电子邮箱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扫黑办,电子邮箱:akgxqshb@sina.com。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扫黑办将严格执行保密纪律,认真办理群众举报线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带来的影响,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必要措施造成不便,敬请广大群众谅解。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扫黑办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