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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 共作为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0日11时01分   来源:指挥中心   作者:廖健   【 字体: 】   

人们常说:家庭是避风的港湾,是温暖的摇篮,是心灵的归宿。而家暴却是破坏家庭幸福、和谐的“杀手”,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伤痕累累。为进一步增强大众的反家暴意识,保护家暴受害人的权益,推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建设,本人就家暴相关知识进行了整理、归纳,希望通过这些知识能够提高大家的反家暴意识,让大家在遭受家暴时能够及时、合法、有效的维护自身权益。

一、家暴是什么?

家庭暴力(以下简称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侮辱、诽谤、宣扬隐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常发作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

案例:紫阳县J某与Y某系结发夫妻,双方结婚已30年,之前夫妻双方恩爱有加,家庭和和睦睦。但从几个月前,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不休,丈夫J某逢吵必打,Y某苦不堪言。不久前,Y某与J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丈夫J某将Y某打伤。伤情初愈,3月19日晚上,夫妻双方再次因琐事发生争执后,Y某被打伤,Y某因实在忍受不了,于是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后,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在对Y某进行安慰的同时,迅速展开走访调查。查清事实后,民警从情、理、法角度出发,对J某进行批评教育,告诫夫妻双方遇事要多沟通、多包容。通过民警耐心细致的劝说,两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后相互赔礼道歉,民警向J某发出“家暴告诫书”。

二、如何预防家暴的发生

1.婚前判断,理性检测对方。注意观察对方是否具有暴力倾向、家庭是否有家暴史。如果恋人婚前就动手打人,最好理智离开。

2.重视婚后第一次家庭暴力事件。受害人遭受家暴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坚决表明态度,勇于说“不”。

3.了解相关法律和社会救助资讯。学习了解《婚姻法》、《反家暴法》等法律知识,保存反家暴庇护中心、妇联、派出所电话号码,以便遭受暴力时及时求助。

三、家暴可能带来的危害

1.直接侵害家暴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人格尊严,可能导致其经常感到不安和恐惧。

2.影响夫妻感情,破坏家庭和谐,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老年人生活困难,甚至影响社会安定。

3.可能引起受害人“以暴制暴”,酿成家庭惨剧。

四、遇到家暴应该怎么办

1.学会自我保护。在遭受到暴力袭击的情况下,注意保护头、颈、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并尽可能不要刺激加害人,以免暴力升级、对受害人自身造成更大的伤害。同时,可用手机录音、录视频等方式,记录遭遇家暴的现实情况。

2.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民警出警处理;或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寻求帮助;或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寻求免费法律援助;或向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反映求助,要求村委会出面处理。同时,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24小时内到医院验伤和治疗,并保管相关就医凭证。

4.如果对方不接受且暴力行为模式不发生改变的话,受害人可考虑分居或离婚。

5.向正规心理咨询机构寻求心理辅导、亲子教育、家庭关系等指导和帮助。

五、家暴加害人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加害人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实施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委会、村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实施家暴会得到法律的严惩,纵容家暴亦是伤害自己及身边人。因此,请大家不要做一个家暴的旁观者,要对家暴零容忍,遇到家暴或者发现周围有家暴事件发生,一定要及时报警或者向相关部门求助,做一个制止家暴的参与者,共同遏制家暴的发生,为家庭关系更和谐、社会更美好作出贡献。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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