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石泉县公安局!

| 微信公众号

石泉警方打掉一个网络诈骗窝点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8日17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日前,石泉警方在市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精准研判、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以帮助在“拼多多”电商平台新注册商户运营网店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端掉窝点1个,串并外省市案件40余起,为打击防范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1月16日,该局接到城关辖区居民王某报警,称自己在搜索引擎搜寻网店经营方法时被两名自称是网店老师的人诈骗8000余元。接报警后,该局刑侦大队反诈专业队立即对该案进行深度研判,并迅速锁定了湖北襄阳籍刘某冉(男)、梁某发(男)、韩某阳(女)有重大作案嫌疑。反诈专业队与110指挥中心等警种部门联动,在市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经专案民警进一步工作,初步确定嫌疑人藏匿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1月27日,该局抽调刑侦、经侦、禁毒、反恐巡特警等部门精干警力奔赴襄阳市樊城区开展收网工作。经抓捕组连夜鏖战,1月28日上午11时许,在湖北襄阳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民警在襄阳市樊城区一居民楼内将梁某发、韩某阳抓获,当场查扣作案电脑2台,手机3部、账本2本、虚假快递单40余份、合同30余份。面对突如其来的石泉公安民警,二人如实交代了伙同刘某冉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经进一步工作,抓捕组于同日在襄阳市某酒店将刘某冉抓获归案。

经查,2020年5月以来,刘某冉、梁某发二人冒充经营网店老师,通过不法手段寻觅作案目标,以指导经营新网店为由,骗取网店店主的商铺账号、密码,并谎称自己可以作为供货方,帮助店主上货、下单、发货,店主只需要支付每单75%的成本价即可,剩余的25%作为店铺盈利,以此获取受害人信任。诈骗实施过程中,梁某发、刘某冉二人冒充买家下单购买受害人网上店铺的商品,待受害人误以为自己店铺的商品已经售出将订单成本打入二人指定的账户后,该二人立即申请退款,韩某阳明知二人实施诈骗,仍为其提供收款码及买家账号,为其诈骗提供帮助。经初查,该团伙以此手段非法获利20余万元。

目前,梁某发、刘某冉、韩某阳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该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