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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15时00分   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   作者:   【 字体: 】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076/2023-0105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安康市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政办函〔2023〕69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年05月30日15时00分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安康市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所需、人民群众所盼,主动“放”出活力,依法“管”出公平,全力“服”出效率,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有力支撑。

一、持续简政放权,主动“放”出活力
1.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以市、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基础,加快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法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扩大审批范围、增设许可条件、设置变相许可等行为。依据省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底前编制完成市、县(市、区)两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理、一网通办。〔市审改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标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库,按照“应划尽划”要求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明确统一的事项划转承接目录,保证市、县(市、区)两级划转承接事项上下对应,基本一致,未划转事项原则上一律入驻大厅办理,确保实现“三集中三到位”,大厅之外无审批。充分发挥事权集中优势推进集成高效审批,以优化流程、公开标准、规范审批为重点,开展并联审批、不见面审批等,实现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间持续压减。〔市审改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动态调整更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在餐饮、便利店等领域积极探索开展“准入即准营”“一业一证”改革,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办理、一证准营”,不断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的环境条件,开办企业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市审改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开办、交房即交证等15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尽快实现全流程、全事项上线,不断提升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推出新的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2023年6月底完成新的一批事项业务梳理,10月底实现全流程上线运行,11月底评估总结。建立并联审批事项清单并滚动更新,并联审批事项要件减少50%,办理时限压缩60%。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准确、及时发布“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信息,提高平台知晓率和使用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做好事权委托下放和承接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积极对接省级相关部门,做好省级委托下放事权的落实和承接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政府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体制机制等实际情况,逐一研判、精准放权,形成差异化、针对性赋权清单,确保基层“接得住”“用得好”。对委托下放事权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廉政风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持续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审批数据共享,严格落实全流程在线审批,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增便利,坚决破除“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实现“水电气信”一次办,打造“一窗受理”服务全能型队伍,建设数字化联合图审系统,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放管结合,依法“管”出公平
7.大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监管可视化、智能化、精准化。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税务局、汉中海关安康工作组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市场主体,特别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逐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触发式监管等方式,确保管出公平和质量。〔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审管联动。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中的审管联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以证照颁发和信息推送为准厘清审管边界,完善审管信息主动归集和交流互动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互认、共享、共用。〔市审改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优化服务,全力“服”出效率
10.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对接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之间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深化“12345+审批+政务+交易”集成服务和一网通办、跨域通办、上下通办、秒批秒办,提升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加强“帮办代办”配套制度和队伍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全覆盖,深化“帮办代办+X”模式(帮办代办与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标准地+承诺制”等改革方式集成创新)。组建项目管家团队,以小分队形式包联重点项目,实时对接、上门服务,聚力推动重点项目加速落地投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库动态管理机制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且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规范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推动“就近办”“智慧办”“免证办”“承诺办”,推行周末、节假日“预约办”等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常态化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市、县(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参加1次活动,体验窗口服务,查找办事堵点,现场解决问题。进一步优化活动开展形式,拓展活动开展深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14.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设计。贯彻落实《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安康市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加快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应用,建成智慧治理中心,强化数字政府“网云数”基础体系建设,完善架构支撑,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数据开放共享和公共应用、数据安全“四大数字底座”。完善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市级自建政务信息系统在数据共享平台接入率超过80%,数据归集率达到80%。〔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网办能力。优化完善“安新办”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对接“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特色应用、主题服务和“好差评”系统接入“秦务员”APP,统一实施评价,信息双向推送。健全完善“四端一线一评价”政务服务体系,力争做到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电子政务办)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政府办公高效运行。推动实现政府办公无纸化、一体化、智能化,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工作平台和管理机制,积极推广政务协同办公平台,2023年度覆盖全市50%以上公务人员,加快实现全覆盖。〔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统筹协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17.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着力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更满意的政策环境、支撑更有力的要素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动省委、省政府《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在安康落地见效。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依托“陕企通”平台抓好企业服务,及时推送政策信息,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使“政策找企业”成为常态。〔市工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进交易电子化、便利化。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等交易新模式,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推进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地区、跨平台互认。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动以信用承诺和工程信用担保代替投标保证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建设效能政府;强化行政权力约束,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廉洁政府,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鼓励探索创新,加大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力度。鼓励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简政放权”领域重点围绕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多评合一”“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承诺制”“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等方面改革创新。“放管结合”领域重点围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审管联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改革创新。“优化服务”领域重点围绕涉企服务、政务服务、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不动产登记办理、跨境贸易便利化、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帮办代办”服务等方面改革创新。加大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力度,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提升企业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康美誉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督查落实。切实抓好中、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大对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细化举措,夯实责任,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各牵头单位要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工作格局。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专项任务考核依据。改革推进情况分别于7月15日、12月10日前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23〕69号.pdf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安康市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