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安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 微信公众号

文旅部公安部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09时1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9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明确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对其余15%的门票,应当在演出前24小时进行个人信息绑定,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

《通知》从明确工作原则、严格审批管理、加强票务管理、加强演出现场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引导观众文明观演、强化信用监管七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严格审批管理。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属地公安机关开展风险评估,演出举办单位开展风险自评时,应当在传统的人、事、物、场等评估要素基础上,将网上热度、舆情反应、网民评价等网络特征纳入评估范畴,建立网上网下风险综合评估体系。

在票务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销售平台应当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通知》强调,加强演出现场管理。要加强对大型演出活动的实地检查,现场核验演员信息及演出节目内容,严禁擅自变更演员及演出内容,严禁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倒卖演出票证的打击整治力度,全面收集网上网下倒卖炒作票证信息,严打网上网下倒票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公安部


相关文章: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