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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人民请您收下这封禁放烟花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4日10时08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平利各界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习俗,但社会的发展让我们明白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恶化;巨大的响声造成噪音污染,影响群众身心健康;散落的炮皮碎屑也影响市容环境;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一些安全事故,更是带来终身遗憾!

为了给广大群众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文明、详和的宜居环境,安康市出台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我县也把县城确定为禁放区。在此,平利县公安局真诚地倡议各界群众朋友们:

一、争当先锋,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来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放内容和不放好处,使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不放烟花爆竹的共识。

二、身体力行,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提倡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燃放。

三、勇担责任,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或报警,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四、引领风尚,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要发挥创造力和感染力,积极探索并实践新的庆祝形式,如电子鞭炮、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悬挂灯笼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庆祝效果。

平利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燃”工作人人有责,各界群众朋友们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支持参与不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为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平利县公安局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