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安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 微信公众号

安康市公安局全力推进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3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全省公安机关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启用以来,安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通过建立“四项机制”,全力推进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建立警种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执法办案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警种部门均列为成员单位。明确各警种部门工作任务,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形成“法制牵头、警种负责、部门联动”的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工作协作机制。

二是建立文书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各警种、各部门建立了法律文书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对公开的执法信息,发布前进行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履行领导审批手续,审查通过后,才上网公开。对重大、敏感性执法信息,及时征求指挥中心、政工宣传、法制等部门意见。

三是建立执法公开督导检查机制。强化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明确了纪检监察、警务督察、法制部门对各办案单位履行执法办案公开情况监督检查职能,对发现不依法公开执法办案信息、工作弄虚作假不落实、公开不应公开执法信息等问题的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四是建立执法公开考核通报机制。把执法办案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到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建立执法办案公开周巡查、月通报、季点评制度。重点考核执法办案公开是否真实、准确、全面,网上公开文书质量及说理执法是否全面落实,对群众投诉是否及时、依法回复,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