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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12月6日至8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高级工程师白晓莉、观察员戴林涛带领省公安厅刑侦局主任法医师李笑松、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副主任法医师穆建强、榆林市公安局高级工程师刘登宝、汉中市公安局高级工程师欧志东、宝鸡市公安局主检法医师专家焦英,对我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资质进行现场评审。通过三天的紧张工作,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安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准备充分,软硬件齐全,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认定准则要求,且持续适用,已具备实验室资质认定条件,宣布我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通过现场评审。

公安机关刑事技术机构资质认定,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认可,是贯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局长令)》和全国刑事刑事侦查会议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强制性的行政许可制度。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市政协副主席、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多次听取汇报,专门研究部署,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评审期间,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丰,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政委周长江既当指挥员,又当被考员,实地参与考评,准确掌握资质认定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评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通过本次评审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通过8个月的努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编写了70余万字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等体系文件,陆续完成了标准方法确认,仪器校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于11月初向省质监局、省公安厅递交了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现场评审结束后,白晓莉组长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反馈。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丰代表市公安局作了表态发言,一是感谢评审组三天来的辛勤劳动,对评审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虚心接受。二是市局司法鉴定中心要严格按照评审专家组的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三是市公安局将以本次鉴定机构资质认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刑事技术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评审期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阳在省公安厅刑侦局技术处副处长贺永锋、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丰,党委委员、刑警支队长李友良的陪同下,对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全警作战平台、指挥大厅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对资质认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