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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荣获“2018年度市直妇女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7日18时41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在第109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临近之际,市妇联表彰了一批在2018年度妇女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市公安局机关妇联荣获“2018年度市直妇女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安康市公安局荣获“2018年度市直妇女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市公安局机关现有女民警(警务辅助人员)90人,占民警总数的26%,其中,35岁以上21人,35岁以下69人。近年来,市局机关妇委会团结带领全体女民警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公安工作大局,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推动全市公安工作追赶超越作出了积极贡献。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中省市表彰奖励,市公安局指挥调度中心被省妇联评为“陕西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被市妇联授予“安康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多名女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被公安部评为“210工程”全国先进个人,被市妇联授予“安康巾帼建功标兵”“妇女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安康市公安局荣获“2018年度市直妇女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9年,市局机关妇委会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市局党委整体部署,积极引导全体女民警为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实现新跨越贡献“她智慧”、释放“她能量”、书写“她时代”,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安康市公安局荣获“2018年度市直妇女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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