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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人民公安报》刊发:在法制岗位上把好“法治公安”第一道防线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14时1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2017年12月9日,《人民公安报》3版刊发我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谢志宏同志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文章《在法制岗位上把好“法治公安”第一道防线》,全文如下:

作为一名基层公安法制民警,我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把好“法治公安”第一道防线,全面提升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行政,是打造法治公安的基本前提。坚持依法行政,要做到三点。一是要培育法治思维。要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二是要带头守法,维护法律尊严。要做到依法执法,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三是要注重三个效果的统一。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要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坚持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打造法治公安的坚实根基。要强化三种意识,树牢规范执法理念。强化证据意识,确保各类证据材料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强化程序意识,实现从“重结果、轻过程”向“结果过程并重”转变;强化人权意识,真正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要拓宽三个渠道,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即拓宽专家授课渠道,采取以法析案、以案释法的形式,让民警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引导民警学法用法,培养一批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拓宽执法培训渠道,推行轮训轮值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要完善三项制度,树立公正执法形象。即完善一案一评制度,强化法制部门对案件统一审核把关,实时记录执法办案质量,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定期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过错追责制度,对出现执法过错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责任。

坚持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是打造法治公安的新要求和新载体。一方面,要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改革受立案制度,实行受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解决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底数不清的问题;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服务重点环节的操作规范标准,解决随意执法、滥用权力的问题;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据收集机制,健全人权保障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参与重大执法决策论证、重大疑难案件和信访事项会诊处理。我们要严格执法全流程管控,通过执法场所改造,推进执法管理集约化、标准化、流程化,实现对办案情况的全面掌握、办案过程的全程巡查、办案质量的全面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