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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6日00时0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安康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7/3/26 来源 :暂无 浏览次数:1324次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3.组织、指导刑事案件的侦查、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指挥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治安事故、骚乱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重大案件(事件)。

4.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安全等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工作;依法办理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并承担涉外案件的查处。

6.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7.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指挥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工作。

10.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组织实施对来安康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领导、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侦办重大涉毒案件。

14.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15.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16.协调、指导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安康市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7.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市本级公安机关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管理,协助县委管理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及成员。

18.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9.组织、指挥、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处置工作。承担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公安工作的总体思路:牢牢把握“追赶超越”总要求,以争创“全国先进”、争当“陕西一流”为目标,以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为主线,以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为龙头,紧紧围绕“一体(常态化反恐维稳)两翼(合成化打击整治、立体化治安防控)四轮驱动(特色化公安改革、信息化科技支撑、规范化公安执法、正规化队伍建设)”战略布局,大力实施“七大工程”,突出抓好十项重点工作,坚决兑现七项公开承诺,倾力打造十大特色品牌,全力培育十大先进典型,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开创全市公安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安康追赶超越、绿色崛起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围绕这一思路,全市公安机关大力实施“七大工程”,重点抓好七方面工作:一要大力实施“全警反恐”工程,在全面提升维护稳定能力上实现新跨越。紧紧围绕十九大安保工作,深入开展对敌斗争、反恐斗争、风险防控,把各项工作往严里抓、往实里干、往细里做,坚决消除各类重大隐患,牢牢把握主动权。二要大力实施“民生刑侦”工程,在全面提升打击整治质效上实现新跨越。牢固树立民生警务理念,扎实开展 “2017秦鹰”严打整治行动,综合治理治安混乱重点地区,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康。三要大力实施“精准治安”工程,在全面提升治安防控水平上实现新跨越。创新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强化“三个精准防范”,大力实施“雪亮工程”,加快推进省际公安检查站升级改造,深化五级巡防体系实战应用,加强和改进公共安全管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四要大力实施“转型升级”工程,在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实战能力上实现新跨越。紧紧围绕年度28项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抓紧出台一批便民惠企新举措,进一步深化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激发队伍内在活力,进一步深化警务机制体制改革,努力打造更多安康特色品牌。五要大力实施“数据上云”工程,在全面提升智慧警务水平上实现新跨越。牢固树立科技强警、数据强警理念,以“三秦警务云”建设为契机,高起点规划信息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全警采集,大融合共享应用,实现各类数据的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六要大力实施“智慧法制”工程,在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上实现新跨越。全力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继续抓好执法办案系统应用,强力推进阳光执法办案平台应用,以信息化推动执法流程、执法行为标准化,全力打造安康“智慧法制”品牌,进一步提升安康公安执法美誉度。七要大力实施“强警提能”工程,在全面提升队伍战斗力上实现新跨越。突出政治建警,组织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突出执纪问责,加大执纪审查,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营造良好警营生态;突出暖心惠警,做大英烈基金,强化教育训练,落实全警休假,激发队伍内在活力;突出文化育警,培育警察职业精神,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弘扬安康公安精神,强化公安宣传工作,提升队伍软实力;突出领导干部,做到自身硬、敢担当、有激情,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安康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九个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财政直接拨款,分别为市本级,汉滨分局,高新分局,恒口分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汉滨交警大队,警察培训学校,刑警支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此项不予公开。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安康市公安局固定资产总额43,566,997元,其中单位房屋建筑物面积22894平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0546平米;车辆实有数336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部门预算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部门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市公安局2017年预算收入24103.7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8626.49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6605.49万元,专项收入2021万元,非税及其他收入5477.28万元。

2、2017年预算支出24103.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80.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30.75万元,项目支出3959.14万元。

3、2017年预算相比上年度增加16.8%,一方面是因为编制人数增加,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另一方面,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数量在去年基础上有所增长。

3、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5、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1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预算43.2万元,比上年54.8万元有所下降,各单位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接待任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72万元,由于市公安局警务活动频繁,安保维稳任务艰巨,警务执勤车辆也基本保留,车辆运行费用大,2017年比2016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增加10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

6、2017年市公安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3179.73万元,保障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机关正常运行及用于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416万元、印刷费121.2万元、水费56.7万元、电费247万元、邮电费24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572万元、差旅费534万元、维修费518.31万元、报刊费20.28万元、会议费38.4万元、公务接待费43.2万元、其他交通费838.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2.86万元。

7、2017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3959.1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058.14万元。其中:专项新增加交警支队机动车号牌费220万元,高交大队专用设备及系统建设支出1638.14万元。专项的主要用途有:人民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各单位累计560万元,城市视频监控及维护线租费341万元,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监管场所人犯标准给养经费374万元、特警经费35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1.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