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岚皋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2019年9月25日,某换气站驾驶员余某驾驶不具有运输危险物质资质的轻型普通货车从岚皋县某加气站前往汉滨方向时,被六口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查,余某在未取得危险物品运输资格,所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也未悬挂危险品运输标识标牌的情况下非法运输了47瓶液化石油气罐,其中27瓶满载液化石油气。余某的行为妨害了公共安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目前,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余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