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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查获一男子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一次性被记36分!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10时54分   来源:原创   作者:旬阳县公安局   【 字体: 】   

近日,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男子同时存在酒后驾车、准驾不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三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该男子被依法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同时C1驾驶证一次性被记36分的处罚

10月14日,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甘溪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三驾严重违法查处专项行动,23时40分,中队民警依法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摩托车即将驶入检查点的摩托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该驾驶员在发现前面有执勤交警时明显减速,在道路上犹犹豫豫的行驶过来。这一举动更是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怀疑,执勤民警示意将其车辆靠边停下后,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调查,驾驶员何某某,准驾车型C1,不具备摩托车准驾车型资格,并且其驾驶的摩托车车号陕GL***3号与实际车型不相符,属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何某某将面临驾驶证被暂扣六个月,六个月不得驾驶机动车;同时,由于累计积分达到24分以上其需要重新通过科目一、科目三等相关考试。

警方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驾驶机动车要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资格,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