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汲取教训,可就有个别人仍然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近日,紫阳一名酒驾后不思悔改的老司机,因再次饮酒驾驶被行政拘留。
2019年10月11日20时许,杨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紫阳县桥沟路附近,被民警依法查获,经现场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67.7mg/100m1,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紫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示:酒驾违法,醉驾入刑!为了您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法守规,安全驾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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