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平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吴永军带领法制大队负责人深入西河镇东坝村会同西河镇政府的镇村两级干部接访了信访人刘某,就信访人刘某到公安部上访反映的两个问题进行接访复。
11月14日上午,平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吴永军带领法制大队负责人深入西河镇东坝村会同西河镇政府的镇村两级干部接访了信访人刘某,就信访人刘某到公安部上访反映的两个问题进行接访答复。在接访工作中,吴永军与刘某进行了面对面细致的交谈和沟通,吴永军在听取了信访人的诉求后,答复刘某:就其反映的第一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户口问题,经核查,其女儿刘某是平利县公安局西河派出所在册户籍人口,该信访事项反映失实;对刘某反映的第二个1998年计划生育的诉求,吴永军耐心细致的进行了解答,告知其1998年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执行是西河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现在问题归口到西河镇政府党政办,按照规定信访人反映的诉求应向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诉求。并为刘某讲解了《信访条例》关于规范上访的相关内容,要求刘某在信访问题上务必重事实讲证据,不得再以此问题进行越级和重复信访。
信访人对平利县公安局局领导的接访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