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平利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民爆物品、行业场所及内部单位安全检查的同时,着重加大对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检查、查处力度。近日,治安大队通过与安平高速交警中队联勤盘查,在陕鄂高速交界治安卡点连续查获两起违反许可事项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行政处罚2人,责令整改隐患3起,先行保全扣押烟花爆竹1070箱。
11月14日8时许,违法行为人周某林(男,现年46岁,湖南省浏阳市人)驾驶湘A8E178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由湖南浏阳运输烟花前往汉中市西乡县。随车携带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运输数量1500箱,实际运输1812箱,超出许可312箱。
11月15日8时许,违法行为人陈某悦(男,现年49岁,江西省泸溪县人)驾驶赣C0N810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由湖南浏阳运输鞭炮前往甘肃省西和县。随车携带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运输路线为“由湖南经湖北、重庆至甘肃”,核定运输数量1000箱。该陈为降低成本,擅自改变路线,欲绕道陕西抵达甘肃,且实际运输鞭炮1758箱,超出许可758箱。
经平利县公安局决定,对上述两案责任人已分别作罚款处理,对超出许可运输的1070箱烟花爆竹卸载后由公安机关先行保全扣押,待重新办理许可运输文书后安全运离。
民警温馨提示:燃放烟花爆竹是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文明程度应随之提高。禁放烟花爆竹,文明过年过节、文明祭祀、文明庆典。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共享绿水蓝天。
法律普及:进入冬季,是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的旺季。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司机朋友,请始终牢记安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许可的运输路线和许可运输的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车辆务必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过程中不得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经停地点要有专人看守;运达目的地后,及时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