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广陕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陕西“互联网+”),让群众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平台,更好地发挥其服务群众生活的作用,紫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适应政务治理新需求和公安改革新趋势,采取多种措施,加力加压推进“互联网+”业务推广工作。
截至目前,紫阳县公安局向54395名群众推广注册并累计使用“互联网+”办理各项业务10.2万余笔,推进了“互联网+”相关业务持续深入开展。
领导高度重视 周密安排部署
为推动平台的普及和应用,紫阳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县局实情制定《实施方案》,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对“互联网+”业务推广工作安排部署,健全责任体系,明确专职民警做好平台管理工作,同时对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按片区确定专人,利用微信群、直播、“钉钉警务”等新媒体平台“点穴式”讲解,定期召开平台管理员例会,对具体问题进行专题辅导和答疑解难,提高管理员解决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同时对平台中预约、申报的高频业务,邀请户政业务骨干进行全面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平台管理员的业务能力和平台的服务质效;对网上业务办理事项,严格按照承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真正实现了网上“一站式”高效办理。
多项举措横向推进,成效凸出
自“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以来,紫阳县公安局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将平台账号下发各警种,夯实责任,强化管理,让“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全方位、多领域发挥功效,切实达到让网络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确保办事群众利益。
一是一网多能,合成服务。在县局官方门户网站及“紫阳公安”微信公众号添加“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链接,建立AB岗、限时办理、及时审批、责任追究、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形成“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受理、审批、查询及办结的“一站式”全程服务,进一步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使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带给自身的民生红利。
二是各派出所、出入境管理大厅、交管大队车管所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架、对外工作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业务预约流程的同时,深入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全方位向群众推介“互联网+”,同时重点向群众介绍平台中网上办理、咨询等功能和使用方法,让群众真正用懂、用会、用好“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迅速掀起推广并使用陕西“互联网+” 热潮。
三是及时宣传推广工作经验,提升群众知晓率。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紫阳公安”等新媒体资源发布“互联网+”推广工作类信息80余条,其中《陕西紫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提升群众获得感》一文先后被新华社、法制日报、陕西网等多家具有影响力的报刊媒体采用,阅读量30余万人次,群众知晓率稳步提升。
据统计,“互联网+”专项工作期间,全县公安机关举行集中宣传推介30余场次,制作并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单30000余份,解答各类问题300余人次,撰写相关工作信息25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紫阳公安”等新媒体资源发布各类信息80余条,有效推进了“互联网+”专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加强办事效率 提高优质服务
高度重视各窗口单位办事效率,将“三率”(即咨询答复率、及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作为窗口单位“互联网+”应用工作优劣的标尺,将平台应用的落脚点放在服务群众上。全局各窗口单位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办理窗口、明确专职民警、明确业务流程,积极主动把线上受理、线下办理结合起来,切实做好业务预约办理工作。同时,积极督促各业务警种部门不断提升该平台的服务质量,确保民警对各项业务娴熟,不断提升平台管理应用能力水平,确保“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顺畅高效运行。目前,群众对各项业务办理评价满意度达到99.95%,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以督导为引领,加强监督管理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化的服务,积极推广落实平台对外公开的户口、身份证、居住证业务网上预约及办理等举措。一是以“十围绕十督察”等规范措施监督“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开展重点督查,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实行使用日通报、周小结、月考核、季点评制度,将通报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开展突出的给予红字通报表扬,同时在季度考核工作中予以加分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问责追责,不断提高“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形成线上预约、线下跟进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平台的运行步入正轨。
成绩来之不易,紫阳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不断简化优化办理流程,丰富办理形式,做好便民告知,以“政府多费心”换“群众少操心”,“政府多服务”换“群众少跑腿”,严格办事纪律,优化服务质量,全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9154421110 传真号码:09154421001 电子邮箱:28174487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