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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酒后无德伤人,终领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0日11时3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日前,平利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接到辖区南溪河村罗某电话报警称:同村李某喝醉酒后,将其打伤,请前来处理。接警后,正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理。经了解,罗某与李某是邻居关系,当日下午,李某喝醉酒后,将垃圾从四楼窗口丢下,引起一楼居民罗某的不满,二人发生争执。随后,李某从家中拿了一根塑料管下楼找罗某理论,争执中,李某用塑料管将罗某头部、腿部等多处打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平利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李某已被送往平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