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16时许,宝妈朱女士抱着孩子急匆匆地跑进城关派出所综合勤务指挥室,向民警报警称自己被一名“警察”骗了37000余元。
据了解,当日15时许,受害人朱女士接到一陌生男子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湖北省某市公安局的“警察”,称朱女士涉嫌洗黑钱犯罪,要求朱女士提供详细个人信息、银行卡号及密码接受调查。为打消朱女士的疑问,这名“警察”主动要求朱女士加他qq,并向朱女士展示了“警官证”。看到“警官证”后,朱女士信以为真,顿时不知所措。
这名“警察”告诉朱女士,可能是她的身份证或银行卡遭人盗用了,只要她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清楚,就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朱女士一想到自己去年的确丢失了身份证,对这名“警察”的话更加深信不疑。朱女士按照这名“警察”的要求通过支付宝进行了提款、转账等操作,直到手机上不断收到银行取款的提示信息,朱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朱女士及时报警,为公安机关采取紧急止付措施赢得了时间。我局办案民警第一时间采取止付措施,并积极与支付宝公司工作人员沟通联系,争分夺秒与骗子展开时间赛跑。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努力,成功为朱女士追回27000余元。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仍在进行。
石泉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公、检、法机关不可能通过电话办案,也不可能将“通缉令”等文书直接发给当事人,更不可能在电话中要求查验当事人的银行账户和资金,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清查账户”,不可能要求当事人进行转账汇款操作,遇有类似电话,必是诈骗无疑,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