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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3日16时06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报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一名。


201997,家住兴隆镇龙池村前村支部书记田某金在六组刘某礼的老房子拆旧现场被刘某礼打伤,知情群众报警后,兴隆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一面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一面控制嫌疑人,通过持续的调查取证工作确认了刘某礼的犯罪事实。

  2019年12月06,犯罪嫌疑人刘某礼依法被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