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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3日16时1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兴隆派出所快速办理一起殴打他人案,依法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助力脱贫攻坚战,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2019112712时许,兴隆派出所接到辖区熊儿沟村驻村干部报警称:有人在村委会闹事并动手打人。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查,熊儿沟村七组村民尤某平因琐事在村委会吵闹,并辱骂殴打村委会主任戴某发,导致戴某发头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在脱贫攻坚工作检查验收阶段,村委会主任被村民打伤,严重影响村级临检准备工作,此事发生后,兴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派出所全体民警克服一切困难,加班加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案件得以迅速查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报县局裁决,依法对尤某平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目前,尤某平已被送往平利县看守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