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洄水所:酒后寻衅滋事 “收获拘留十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15时58分   来源:洄水所   作者:蔚白涛   【 字体: 】   

近日,洄水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使正义得到伸张,保障了辖区的大局稳定。

10月15日晚,洄水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洄水镇街道汽车站处,有人酒后长时间坐在马路中央,拒不听他人劝解,阻碍机动车辆通行。民警立刻到达现场将醉酒的陈某带离,保障车辆通行。经查,陈某在醉酒后,因过路的靳某拒绝陈某递来的香烟,陈某自觉失去面子,与靳某发生口角争吵,并对靳某身体进行殴打,之后陈某坐在公路中央阻挡机动车通行。陈某因寻衅滋事违法,被紫阳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现陈某已被民警送至紫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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