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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KTV滋事,4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17时4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汉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冬防”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夯实举措,聚焦混乱地区整治和治安重点行业隐患排查,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效能,严打惩治各类“涉恶”、“涉霸”违法犯罪。12月11日,该所破获一起KTV内寻衅滋事案件,刑事拘留4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11月4日晚,城关派出所接到邓某报警,称当晚,其与朋友余某、邓某磊等人在某KTV内被邓某军、张某等人殴打受伤。接报后,该所立即安排精干警力前往处置,开展调查取证和案件查处工作。后经安康金州司法鉴定中心对邓某、余某、邓某磊伤情鉴定,我局法制部门审核,该案达到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标准。12月11日,汉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邓某军、张某、李某、王某立案侦查,并于当日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经侦查明,11月4日22时许,邓某军、张某、李某、王某等人在县城某KTV 201房间消费娱乐;期间,邓某军酒后窜至隔壁202房间言语挑衅滋事,将该房间内邓某磊殴打致伤,邓某磊同行人员邓某、余某在制止过程中,被邓某军殴打;闻讯赶来的201房间邓某军同行人员张某、李某对邓某磊实施殴打,邓某军、王某对余某进行殴打,致使上述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邓某军、张某、李某、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被汉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石泉县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