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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男子肇事逃逸 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09时23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交通肇事逃逸,将被害人拖行10余米,这是一位年近花甲的老所做所为,你相信吗?日前,男子王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旬阳县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

    12月17日9时许,王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从旬阳城区康华园往旬阳城区广场方向行驶,行至康花园桥头左转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发生刮擦。事故发生后,该男子没有立即停车处置,而是越过双线排队等候绿灯。出租车司机上前拽住摩托车货架欲进行理论,王某见绿灯亮起,加速驶离,将出租车司机拖行10余米后逃离现场。出租车司机见状立即报警求助。

    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报后,迅速调取事发路段的视频监控进行甄别。从视频资料中准确识别锁定肇事男子驾驶的车辆号牌和体貌特征,进而通过公安交管应用平台迅速找到肇事男子。王某到案后,对其涉嫌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在办案民警的主持下,双方就民事赔偿也达成协议。

    在此,旬阳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必遭不幸。发生事故后立即停车处置或者向公安交管部门报警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