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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牌”上路 这样的“任性”需买单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08时58分   来源:汉滨分局指挥中心   作者: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 字体: 】   

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违法

故意性非常明显

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利益

如果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不但造成公安交警部门取证困难

更大程度上让无辜者成为其

违法后果的承担者

使得清白者蒙受不白之冤

  12月26日16时10分,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巡逻中队在辖区开展日常路查路检工作,民警巡逻至316国道五里镇街道时,发现前方行驶的一辆陕GK***0面包车车牌安装不规范,于是通过车载喊话器责令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通过询问和公安网查证发现,驾驶员侯某某所驾驶的面包车原号牌为甘E7***3,在事实面前,侯某某对自己使用他人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侯某某交代,陕GK***0的号牌是自己于2019年12月25日在旬阳县某社区门口停放的一辆汽车上盗窃来的,装在自己车上其目的就是为了逃避道路监控设施的抓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汉滨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侯某某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其盗窃他人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已移交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

汉滨公安提示

  车辆上路请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驾驶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望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