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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公安局门户网站2019年第三季度自查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1日08时5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安康市公安局电子政务中心于108至1010日,对安康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检查,自查整改情况如下:

一、网站检查情况

检查发现存在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栏目点击后显示“暂无资料”“陕西省政府网站纠错平台”已下线,但未移除标识等问题。

二、开展网站年度报表工作相关情况

已按要求在网站首页及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置了“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专栏,公开了网站年度报表,并在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置了“网站检查”栏目,公开自查网站自查报告。

三、严格审核整改

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立即整改,对各部门及驻区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再予公开,力争达到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的要求。

五、加强监管工作

把网站自查做为经常性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更新、认真整改,不断加强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提升网站质量,确保网站管理符合要求,达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