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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暂停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及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31日15时2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驾考学员:

      依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保护市民朋友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市、县两级车管所业务大厅以及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汽车4S店代办服务站等所有社会化服务窗口业务。

      二、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安全文明考试)。

      1、已经网上预约成功的驾考学员,由安康交警支队车管所统一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产生考试费用,不影响下次预约。     

      2、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驾考学员,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sn.122 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无法取消预约申请的,由安康交警支队车管所统一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产生考试费用,不影响下次预约。

      三、暂停全市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业务。

      四、近期急需办理车驾管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n.122.gov.cn)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相关牌证会邮寄送达。

      五、暂停窗口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驾驶人可通过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n.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处理。

      六、以上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安康交警”公众号。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在此,安康交警提醒您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出佩戴好口罩等防护装备,勤洗手、勤通风,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