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旬阳县公安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城关镇江南社区开展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教唆、参与阻碍工程推进,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社会秩序、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厉打击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厉打击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寻衅滋事、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严厉打击在建设工程运输路段和施工作业区设置障碍,阻碍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严厉打击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凡是包庇、纵容、煽动、唆使、幕后策划违法犯罪行为或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九、凡是实施上述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予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110 0915-7796355(扫黑除恶专业队)
旬阳县公安局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