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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少年驾驶“鬼火”被汉滨公安查处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8日09时12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3月5日,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河中队接到辖区群众举报,有年轻人驾驶“鬼火”摩托车在辖区街道上行驶,严重影响到群众的休息和出行安全。接警后,民警根据线索来到举报地点现场进行设卡拦截。不久,随着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一辆“鬼火”摩托车向卡点驶来,摩托车驾驶人在发现民警后,立即弃车逃跑,躲进街边的一家理发店内,民警迅速上前跟进,将涉事驾驶人当场查获,让民警们意外的是,驾驶人是一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经查,张某某于2004年9月出生,今年未满16周岁,是恒口示范区一名在校初三学生。张某某不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所驾驶的摩托车没有登记注册,还存在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车辆,并对其作出罚款750元的处罚,因张某某未满16周岁,免于行政拘留。同时,民警还对张某某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并责令监护人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