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指示及河道警长制度,规范河道管理,保证河流良好的生态环境,遏制一切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毛坝派出所及时制止了一起污染环境事件。
4月15日,毛坝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访宣传过程中,接到群众反映,称有人把建筑垃圾倒在河边,严重污染辖区环境。民警立即联系镇“河长办”干部共同赶往现场。经调查,发现该建筑垃圾是毛坝镇染沟村刘某装修房屋施工,将建筑垃圾倒在河边。民警立即电话联系刘某到场,现场向刘某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对刘某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责令刘某将该建筑垃圾清理转移。经过教育,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严格遵守环保法规,提高环保意识。
目前,刘某已将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转运,并妥善处置。其违法行为已现场移交环保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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