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市公安局重点亮点工作第二督导组一行4人,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毛德政的带领下,深入石泉县公安局督导检查胡明朗副省长来安调研指示精神三项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及市公安局党委2020年“137”战略部署50项重点工作13项亮点工作推进情况。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波,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君分别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我局池河、饶峰、城关派出所、交警大队、县政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及县局机关,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在池河、饶峰、城关派出所,督导组实地察看了综合勤务指挥室、枪库、执法办案区、民警休息用房、警用装备室、枪库等;在池河镇西苑社区,与社区干部群众座谈了解“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开展情况,当面征求社区群众意见建议;在交警大队,督导组察看了智慧交通监管平台;在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了解公安窗口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安康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8类30条措施》及服务群众情况;在局机关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督导组深入各功能区详细查看,对我局办案中心体检一体化建设,以及对12个派出所办案区整体提升改造给予充分肯定;在110指挥调度中心,询问了解了全县“雪亮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在局扫黑办,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在局党建活动中心,了解了“双品培验”工程及“智慧党建”推进建设情况。每到一处,督导组通过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特别是对规范公务用枪、移动警务通配备使用、“雪亮工程”建设及重点亮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汇报座谈会上,王君同志代表局党委向督导组汇报了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胡明朗副省长来安调研指示精神三项重点任务和市局党委“137”战略部署,以及50项重点工作和我局承担的1项亮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听取汇报后,督导组成员分别进行了点评分析和督导。
督导组指出,2020年上半年,石泉县公安局在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各项工作部署中,一是高度重视,部署到位;二是组织有力,行动迅速;三是注重创新,亮点突出,充分肯定了我局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成效。就下一步工作,督导组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到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全面把握市局党委争创全省第一方阵目标定位,充分认清当前追赶超越竞争态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深入。二要夯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措施抓推进。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短板,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迎难而上,扎实推进公务用枪规范管理、移动警务通终端配备应用、“雪亮工程”建设及50项重点亮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成效。三要总结提炼,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要加强信息上报,及时向市局对口业务部门和重点亮点工作牵头部门报送工作动态。要注重总结提炼和宣传推介,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宣传展示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努力提升重点亮点工作品牌效应。
田波同志对督导组认真督导检查、充分肯定成绩、客观指出问题表示衷心感谢,要求全局全警以此次市局督导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为切入点,迅速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在推进落实重点亮点工作上下功夫、出实招,坚决确保2020年重点亮点工作全面完成,实现年初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