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将车辆交给未成年人上路驾驶的违法事件,驾车男孩年仅10周岁,副驾驶位置上的是其父亲李某。随后民警对父子二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法对李某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
当日,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安康“959”交通广播小编反映,旬阳县蜀河镇一名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并拍摄视频上传某APP,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某APP的视频已被删除,无法根据车辆信息找到车主,遂将发布视频者李某一家人传唤至蜀河执勤中队接受调查。
经查,10日上午,李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载妻子和儿子去药店买药。返回途中,10岁的儿子一时兴起,为了拍摄视频上传至某APP炫耀,博人眼球,便向父亲提出驾车的要求。李某同意后,自己变身教练员,妻子则当起摄像师。在其儿子驾驶机动车行驶几百米后,便将视频上传。视频发出后不久,安康“959”交通广播小编将这一违法行为向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举报。
经办案民警思想感化、批评教育,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深表后悔,表示愿意接受相应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1000元罚款;对其子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家长严加管理。(作者:交警大队 李步余 李询)
警方提示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是违法且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平时应把车钥匙收好,莫让汽车成为孩子的“玩具”;若孩子提出想要开车的不当请求,应及时拒绝,并教育孩子知晓无证驾驶的危害,引导孩子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家长也不可擅自当“教练”,要坚决杜绝抱有侥幸心理进行无证驾驶或其它的违法行为,否则未成年、知情的车主、监护人都要受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