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旬阳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农村面包车等载客机动车超员,农用机动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二)无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等违法行为;
(三)酒驾、醉驾、毒驾、飙车等违法行为;
(四)客车、校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
(五)渣土车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
三、处罚规定
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违反旬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通告的一律拘留,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律扣留封存,对说情者一律登记曝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县局设立举报电话:0915—110、0915-122,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线索。2020年11月1日后,凡举报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的,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举报上路行驶的农用机动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经查证属实奖励1000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积极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旬阳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