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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5日16时57分   来源:   作者:佚名   【 字体: 】   

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镇各单位:

《镇坪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6     

镇坪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为加快绿色、生态、秀美镇坪建设,改善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品味,确保国家园林县城顺利通过验收,依据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核心,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禁新增债务、严禁搞形象工程”要求,紧扣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指标,对标实施县城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不断巩固和完善县城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县城园林绿化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2020年各项创建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2021年顺利通过住建部验收命名。

二、主要指标

(一)园林绿化

1.强化园林绿化管理,严格执行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实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建立完善《镇坪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制度,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2.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众对县城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4.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达到60%以上。

5.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30%以上;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6.县城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8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二)市政设施

1.按照精细化要求,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广告设置管理规范,各项设施监管到位,安全、高效运行。

2.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三)生态环保

1.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2天。

2.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绿化管理制度

坚持以《镇坪县县城总体规划》和《镇坪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为指导,通过规划手段,合理布局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确保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严格落实县城“绿线”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绿地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做好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把绿化审核关,着力提高园林绿化水平。

(二)实施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1.实施道路绿化工程。在巩固现有道路绿化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有路就有绿、有地就有绿、有绿就有景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景观设计,引进充实新优品种、增加植物造景、丰富配置层次、扩大绿化面积,提高道路绿化景观效果。城区要以景观节点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实施城区主次干道及县城主要出入口的绿化补植和改造提升,形成城市道路绿色景观。

2.加强公园、广场的建设和管护。加强对县城法治文化公园、狮子堡公园、黄龙潭公园和文彩生态公园等地点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绿化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草结合。县城广场建设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绿化景观升级改造,使公园、广场绿化植物群错落有致,实现出门见绿、抬头见树、处处见场、周边见园的园林景观。

3.实施绿色长廊建设。一是以南江河两岸栈道、建筑、水岸、山体为建设主体,科学规划,将县城南江河两岸建成万米花卉绿色景观长廊,形成水清岸绿、月月有花的景致。二是以境内207省道、平镇公路沿线、河道及城市出入口地段公路两边绿化景观林带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公路、河道两边造绿工程。持续做好省道沿线及县城周边直观坡面绿化工程的管护、抚育、补植工作,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发动沿线群众绿化美化庭院,加强日常管护,实现省道沿线及城乡结合部“月月有花、四季常绿、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目标;加强防护林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南江河一河两岸生态防护林带建设,扩充绿化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强化日常管护,巩固“绿色长廊”造林成果。

4.实施机关单位、庭院增绿工程。在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深入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创建活动,达到县城有60%以上单位达到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标准。县城机关单位完成本单位办公场所室内外绿化,每间办公室放置盆景花卉达到每5平方米1盆以上的标准。针对我县城区总体绿化用地有限的实际,庭院增绿过程中继续采取见缝插绿、破硬植绿、拆墙透绿、立体绿化、增加盆景等方式,提高居住区、单位的绿地面积。积极开展墙体绿化、屋顶绿化,形成多层次绿化格局,增强绿视效果。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市政设施建设。加快县城停车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完成县城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

2.环卫设施建设。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加强公厕的建设与管理,保证所有建成的公厕功能齐全并投入使用。完善城市垃圾收集系统,配齐配全城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清洁便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清。

3.亮化设施建设。对南江河一河两岸亮化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完成下新街夜景亮化工程建设,实施山体亮化,形成错落有致、层次分明、风格迥异的城市夜间景观,做好亮化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及时维修损坏的路灯,确保亮灯率达到98%

4.供水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加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完成文彩新区供水工程,加强水质日常监测,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要求。

5.风貌治理项目。一是以县城核心区为重点,完成南江河栈道沿线风貌改造工程,提升城市品位;二是加强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工作,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施工,设置围挡墙,建筑物料不得占压道路,不得遗撒污染路面。翻新和增设交通指示牌、标志线等交通设施,全面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形成文明有序、便捷畅通的城区交通秩序。坚持疏堵并举,采取定人、定路段、定奖惩的办法,坚决取缔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引导经营业户进入市场或按规定的区域设点经营。加强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等实施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使城区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

(四)大力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

加大风景林地建设力度,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居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加强绿化养护;认真组织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认领、养护公共绿地树木活动和居民家庭、阳台、室内养花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绿化养护工作;对广大市民进行植绿、爱绿、护绿教育,进一步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门前绿化管护责任,形成全社会爱绿、护绿的自觉性和良好的绿化意识。

(五)改善城区生态环境

拆除城区燃煤小锅炉,控制施工扬尘和运输扬尘。继续加大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对城区废水排放的监控,对城区地表水进行经常性监测,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六)加强县城文物景观及古树名木保护

按照“重在保护、合理开发”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历史文物建筑的保护修缮,落实好具体的保护措施,保存完整的历史脉络和风貌;进一步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管理,建档立卡挂牌保护,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发挥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特征。

四、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工作时间点为2020930日前完成申报并获得省住建厅推荐资格,2021630日前做好住建部验收配合保障工作。

第一阶段:任务分解全面动员阶段(20206月底前)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分解下达2020年创建任务,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做好前期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具体完成时间见附件)

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目标任务。

第三阶段:完善整改阶段(2020720209月)

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和自查,对未达到标准的各项任务,采取得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落实,确保达标,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同时,邀请省、市专家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验收阶段(202010月至国家验收组验收前)

开展全县创建工作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做好各项资料的整理汇编,配合住建部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坪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资料整档、督查督办、创建申报、协调推进等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目标管理”的工作机制,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辖区和本单位的绿化建设,制定创园计划,分解细化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创园宣传,积极营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人人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要在县电视台和政府网站要开辟专题栏目,结合植树节等主题日开展创园宣传活动,城区重点区域设立创园宣传牌,住宅小区、社区开辟宣传专栏,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绿化意识,让创建生态园林县城工作成为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

(三)狠抓工作落实。承担城区主要绿化工程的单位要及早动手,提前做好绿化规划、苗木、场地、劳力组织等工作,抓好街巷、主次干道绿化和市容街景的规范管理;承担庭院增绿工程的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普查单位、居住区绿化情况,高质量按技术规范全面完成绿化达标任务;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各部门绿化工作中涉及到规划设计、栽植、管护、苗木、信息等方面的技术问题进行科学咨询、全程指导和跟踪服务,提高全县绿化总体水平。

(四)严格督促考核。县考核办要把创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纪委监委、创建办和考核办要把创园工作作为效能督查、年度考核和日常检查的重点,加强对创园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全程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限期完成。对工作不力、推卸责任以及影响创建工作进程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曝光,严肃依规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