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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保护动物误入农户家中,石泉公安携手村民将其放归自然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6日10时5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近日,石泉县公安局云雾山派出所民警携手当地村民,及时将一只“擅闯”农户家中的果子狸放归自然。

8月25日上午,该所接辖区村民张大爷报警称:一只野生动物闯入家中,不知该如何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询辨认,确定这只趴在张大爷家堂屋里的动物是果子狸。随后,民警用网兜将果子狸装入编织袋中,在确定其未受伤后,协同张大爷一起将它带到鬼谷岭国家森林公园放生。这只果子狸仿佛有灵性,离开时不时回头依依不舍,仿佛对人们善意的帮助表示感谢。

据了解,果子狸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系灵猫类动物科,主要栖息在森林、灌木丛、岩洞、树洞或土穴中。已列入国家《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受到法律的保护,禁止捕捉、交易。民警猜想,张大爷家周围都是山林,这只果子狸可能因觅食误入村民家中。民警对张大爷及时报警,保护野生动物的善举给予表扬。

近年来,随着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县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使原本拥有广袤森林植被等丰富自然资源的石泉更加山清水秀,景色宜人。自然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各种野生动物栖息安家越来越多了,动物与人类“亲密”接触事件时有发生。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遇到野生动物被困或闯入家中时,可及时拨打110报警,切勿私自抓捕,盲目处置,以免造成自身及野生动物受伤。同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个人饲养野生动物、捕杀和宰食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