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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驾证尚在实习期 酒后驾驶被注销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16时45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一时兴起,一男子全然不顾自己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抱着侥幸心理酒后上路,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

9月5日下午,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小河中队民警在蜀小路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陕A号牌黑色比亚迪轿车驶入民警视线,民警发现驾驶员面部通红饮酒驾驶嫌疑,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民警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李某的驾照还在实习期内。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同时注销驾驶证。当得知驾驶证要注销,李某后悔不已。

一时侥幸就导致驾照被注销实属不该。对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考到驾驶证并不容易,驾照到手了就要好好珍惜,在平时开车,应好好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切莫抱着侥幸心理去触犯法律,为此付出的是沉重的代价。

 法规链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