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具体的要看案件情形判断’大家对这句话有什么看法?如何理解?”学员们或掩卷沉思、或翻阅笔记、或互相讨论……,在一阵阵思考中,紫阳公安“执法尖刀”特训班第七次集中学习于9月21日在县局一楼会议室正式开始。
本次集中学习,主要围绕上期集中模拟考试答卷点评、试题讲解、知识点回顾等内容开展,旨在为参训学员答疑解惑,强化参训学员的学习技巧及分析问题的能力,提升参训学员的法律素养,让学员在学习中积累知识,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成效,由点到面,全面提升民警的法律业务水平。
“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要光为了学习而学习,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只有学懂学透学通,我们的法治思维才能不断提升……”“只有正确领悟法律精神,才能指导我们工作实践。要提高业务能力知识,不是背诵教条,而是结合社会实际和一般人的感受,结合基本法理,做出正确判断,指导执法实践!”在试题讲解中,紫阳县公安局特聘法律顾问陈付东、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罗峰通过妙趣横生的比喻、“引经据典”的论述、分条缕析,为参训学员打开了法律业务学习“新的大门”。
学员纷纷表示,通过前期的理论学习、上次的模拟考试以及本次的答疑解惑,让大家都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学习的过程,就是不断接受新知识——不断思考——自我否定——持续升华——业务素质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学习成效的提升,并不是一日之寒,需要我们在“一日三省”中不断夯实基础,也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成长为业务全面、执法规范的业务尖兵,让群众在公安民警的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享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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