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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6日16时29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认真贯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长郭平社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深刻汲取交通事故教训,10月12日,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部署会,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各中队长、部门负责人共计20人参加会议。

会上认真传达了县局“10.9”、“10.10”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长郭平社来旬调研讲话,并宣读了《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确保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就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工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汪乾博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克服形式主义,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交通管理工作,力戒形式主义,要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二要细化措施,责任夯实到人。各部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以赴扎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列出责任清单,排出时间表,将工作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按时限完成预定工作。三要强化学习,提升能力素质。各部门要经常性开展学习研讨,提升民辅警业务素质能力;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员、劝导员业务培训学习,提升专业素质;要定期对交通参与者开展交通法律知识培训,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四要严格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期间,采取月度考评,通报排名的方式,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大队主要领导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上报县局纪检部门依法依规彻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