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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标牌过期“冒险服务”恒口交警罚你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14时53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都知道校车上路运营,首先要取得校车标牌才能提供校车服务。然而,就有个别幼儿园和校车司机竟然利欲熏心、铤而走险,完全置幼儿学生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校车标牌过期作废仍不申领,胆大包天开车上路接送学生冒险服务。

近日,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辆校车标牌过期校车的交通违法。10月21日下午四时许,大队民警在恒口示范区东坝村村级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G****2号中型专用校车正接送幼儿学生上下学,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校车驾驶员张某虽然具备校车驾驶资质,无超员嫌疑等违法,但是却无法提供该校车标牌。随后,大队民警将幼儿学生及时转运,依法将该校车予以暂扣,并及时对幼儿园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在大队民警的一再追问下,驾驶人张某称:该校车虽然已年检,但是当时忘了申领校车标牌,这不马上要到下半年检车了再去申领标牌,所以就抱着侥幸心理接送学生。最终,恒口交警大队根据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第一款之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依法对校车驾驶人张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给予罚款10000元处罚。并对该幼儿园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到位,告知幼儿园负责人在未取得校车标牌前一律禁止提供校车服务。同时,要求幼儿园负责人务必认真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幼儿学生的出行安全。

交警提示:黑校车对学生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呼吁广大家长和学生从自身做起,拒绝乘坐黑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