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首先感谢大家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局已关注到网上反映“周某诉石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不服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关于本案,2020年3月16日,经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不予撤销城关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指出城关派出所在办案程序中存在轻微程序违法。该案经二审、再审,2020年9月2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对于此案中出现的轻微程序违法问题,我局已对办案单位进行约谈,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督管理,源头防范执法问题发生。
石泉警务督察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