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的微信公众号“陕西发布”编纂发布《2020年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紫阳县公安局侦办的辉迈公司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入选。据悉,该案是紫阳县首例在重大疫情期间打击销售伪劣抗疫物资的刑事案件
2020年2月1日,紫阳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查处紫阳辉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口罩案,扣押涉案口罩2994只,通过协作机制将情况通报紫阳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专班及时介入调查。2020年2月17日,经省级检验机构抽样检测,涉案超市所销售的三个品种口罩抽样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2月18日,案件正式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专案组民警加班加点调查取证,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案件侦查工作,迅速查清辉迈公司超市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的相关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汪某对其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销售不合格口罩3万余只共9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27日,省公安厅发来贺电,赞赏我局侦办的紫阳辉迈公司销售伪劣口罩案,大大鼓舞了全县公安民警士气,激励了抗击疫情的斗志,为全面打赢疫情阻击战注入新的动力。
紫阳县公安局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后,依法开展移送起送等工作。2020年11月11日,紫阳县人民法院经过庭审,依法判处紫阳辉迈公司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5万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16952元;汪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5万元,公开赔礼道歉。
机构名称:紫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城关镇紫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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