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公民必须依法持有和使用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无论该身份证是亲戚朋友的还是别人遗失的 都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1年1月25日9时许,汉滨区流水镇居民左某彦、左某斌兄弟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流水派出所办理左某斌居民身份证相关业务,细心的民警发现,二人身份证照片竟然为左某彦同一人,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和询问。
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左某彦如实交代了自己在2017年因外出务工的年龄问题,用虚假材料骗取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流水派出所依法对两兄弟给予警告、罚款处罚。
01汉滨公安提醒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会给工作和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比如银行卡、社保等个人信息均无法更正等,因此应当妥善保管,切忌转借他人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使用。如捡到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应及时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一旦身份证丢失,本人应及时到公安机关申报补领;当发现自己身份证件被他人冒用时,应当及时报警求助;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要注明“只限于××途径使用”的标志,以防被他人使用。
02法律链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如何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