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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行政调解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17时08分   来源:旬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   【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三力联调”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创新成果,及时有效化解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争议纠纷,2019年我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但在实践中,行政调解工作还存在很多短板,必须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规范开展此项工作。2020年4月,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解决工作机制实施意见》(陕办发〔2015〕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部署,结合我县《关于深入推进“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制定《旬阳县行政调解办法》。

二、主要内容

《旬阳县行政调解办法》包括总则、调解管辖、调解程序(申请和受理、组织调解、达成协议、调解终止)、制度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共6章43条,主要内容是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及操作规范,使行政调解工作落地生根,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