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见效。
3月27日10时许,事故伤者家属来到江南中队,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以表达对办案民警妥善处理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要从3月17日早晨说起。当日7时许,家住某小区的赵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小区内主干道路行驶时,与行人肖某相撞,致肖某受伤。因双方都是小区内居民,就没有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几日后,肖某伤情加重躺在家里无法行动,家人随即找到赵某协商医疗及赔偿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期间,双方据理立争,互不相让,小区物业多次尝试进行调处均未成功,于是便报警求助。
接警后,江南中队办案民警立即前往该小区,通过调取视频监控,走访现场目击者,并前往当事人家中询问事故详细情况。办案民警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原则,多次登门做工作,通过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双方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办案民警严谨细致的作风和真心为民的情怀,赢得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充分肯定,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无独有偶,3月29日中午,安康某保险公司驻汉滨区大河镇理赔员受事故当事人的委托,专程赶到大河中队,向事故处理民警送来一面锦旗。
3月18日8时58分,大河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称辖区叶恒路37公里处一辆货车与电动车相撞,现场有人受伤。接警后,中队负责人带领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并开展勘查取证工作。经了解,湖北襄阳籍驾驶员禹某某驾车从湖北到安康送货途经叶恒路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擦挂,伤者经检查为轻微擦伤。民警迅速联系当地保险公司,并加班加点开展事故调解工作,仅用一天时间便完成了事故调解及保险理赔申请的流程。
事后,驾驶员禹某某称自己初次来安康人生地不熟,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知道怎么办,且事故发生在大山深处,当时感到十分无助和害怕。令他没想到的是汉滨公安交警如此细心,不但公正地处理调解了交通事故,还主动帮助其联系保险公司,指导自己办理保险理赔流程。为此,禹某某特意委托保险公司理赔员帮其制作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