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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事无小事 紫阳公安一心为民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1日08时50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自全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紫阳县公安机关全体民辅警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


快速破获一起盗窃案

3月23日18时许,高滩派出所接辖区八庙村村民钟某到所报警称:其微信号被盗,微信“零钱包”里面的3400多元不翼而飞。

经了解,钟某于3月22日下午17时许,通过微信转账给同村村民唐某,请其帮忙在网上购买电视机。22日晚,钟某回家后多次尝试登录微信失败,直至23日下午才成功登陆,但微信“零钱包”里面的3400多元却不翼而飞。民警查看其微信支付交易明细,发现22日20许至23日凌晨1时许,其微信资金有通过红包的方式转给名为“传奇人生”的微信号共计21笔3410余元。经调查,“传奇人生”微信号系同村村民唐某。

民警立即将唐某传唤到所接受调查,询问过程中,唐某闪烁其词,刚开始谎称自己的微信也被盗无法登录,民警尝试其它方式成功登录了唐某微信,通过调取其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实了钟某微信所发的红包确系其收取,在确凿证据面前,唐某对钟某请自己帮忙在网上购买电视机时,偷偷记录了钟某微信账号密码,回到家后便用自己手机登录钟某微信,将钟某“零钱包”里面的3400余元分多次红包转账到自己手机中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紫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为群众找回“孪生”电动车

3月25日9时,紫阳县城的陈某兰急冲冲的跑进城关派出所称:警察同志,昨天下午6点多,我将一辆红色的“红日牌”电动车停放在紫乐公寓门前的停车位,晚上8点半去骑车时发现车子不见了,我怀疑我的电动车被偷了,请帮我找回来。

城关派出所民警通过查阅视频监控无果后,到事发现场进行走访。民警赶到现场却发现紫乐公寓某门口停放着一辆红色电动车,正符合陈某兰所述的“红日牌”,询问陈某兰,却坚称这并不是自己的电动车。由此民警判断,陈某兰的电动车极有可能不是被盗,而是被人骑错了。

民警查询现场停放的“孪生”红日牌电动车车主信息,成功联系上该车主赵某卫,赵某卫表示:当天晚上其姐姐借用他的电动车,曾停放在紫乐公寓门前,后来骑到东关农贸市场内归还了钥匙,今天早上赵某卫自己准备用车时,发现手中车钥匙怎么也启动不了车子,以为电动车发生故障就没动用了,现在车子还停在东关农贸市场内。在民警报出还停放在紫乐公寓门前电动车的牌照时,赵某表示,车牌照号码正是自己电动车的牌照。

原来都是“孪生”车惹的“祸”。民警随即组织赵、陈双方见面,将双方车辆物归原主。民警认真、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得到群众称赞。


迅速扑灭一起山火

3月28日14时许,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蒿坪镇东关村营盘梁山上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蒿坪派出所前往处置。

派出所立即出动4名警力赶往现场,发现山上茅草和部分枯树起火,燃烧火线长、点位多,且当日风势较大,民警立即将情况汇报镇政府领导,请求增派护林员协助灭火,同时报请消防大队增援。后民警会同护林员队伍共20余人,分不同点位同时进行灭火。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山火终于被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