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出售、贩卖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罪恶推手”,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法犯罪活动,旬阳县公安局持续强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坚决斩断“两卡”开办贩卖产业链,近日成功抓获1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收缴银行卡34张、POS机六部、U盾两个、手机两部,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1月27日,居民宁某在网上偶然认识了一位朋友,对方自称是一名投资顾问,可以获得很多“内幕消息”,并以“零风险、高收益”等噱头吸引宁某进行投资。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宁某尝试在该网络投资平台投资了4000元,很快就获得了393元的利润。尝到甜头的宁某,将170000全部投入该平台,后被告知需充值达三十万才可提现返利,直到投资平台页面无法打开、客服也无法取得联系,才发现自己被骗,便匆匆报警。
在新一波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中攻坚行动中,旬阳县公安局对该案组建专班,进行认真研判、集中攻坚。经专案组民警仔细工作,一个专门为上游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支持的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发现宁某被骗的17余万元,都流入了魏某的银行账户,遂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深挖并落地核查。后经缜密工作,成功锁定嫌疑人的活动踪迹,于4月20日在甘肃省酒泉市一举将嫌疑人魏某抓获,现场收缴银行卡34张、POS机六部、U盾两个、手机两部。
经查,魏某在网上结识了男子李某,对方提出用魏某的银行卡作为赌场资金流转使用,每进账1万元支付其2%的好处费。魏某明知他人将银行卡用于从事不法活动,为获取非法利润,仍将7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用于资金结算,并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
经进一步工作,收缴的34张银行卡均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达400余万元。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魏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贪图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U 盾、手机卡等,以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影响。如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公安机关一旦查实,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