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1人,有力维护和保障了辖区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细做实。
4月15日,分局五里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牛岔湾村开展治安检查期间,发现某商行经营业主陈某某将从他人手中收购的各类烟花爆竹违规储存在自家库房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民警当场对烟花爆竹进行清点,发现陈某某违规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50箱,随即将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对其受利益驱使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购买和私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汉滨公安提醒:
烟花爆竹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广大群众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以及在安康中心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