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彻底整治顽瘴痼疾,按照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要求和工作措施安排,现将全县公安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开,诚请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一是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二是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三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四)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取保候审,行政拘留未执行,监所监管执法不规范和监所政法干警失职渎职问题。
(五)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六)整治执法监督不力问题。
(七)整治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八)整治“庸懒散慢虚粗”等纪律作风问题。
(九)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
二、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合规渠道,以合法方式,如实反映问题线索。
三、举报方式
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九指导组值班电话:0915-3328899;0915-3525891
邮政信箱:陕西省安康市第001号邮政信箱
受理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节假日除外)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2021年6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