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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全县公安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30日16时34分   来源:白河县公安局   作者:融媒体中心   【 字体: 】   

为扎实推进全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彻底整治顽瘴痼疾,按照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要求和工作措施安排,现将全县公安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开,诚请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一是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二是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三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四)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取保候审,行政拘留未执行,监所监管执法不规范和监所政法干警失职渎职问题。

(五)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六)整治执法监督不力问题。

(七)整治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八)整治“庸懒散慢虚粗”等纪律作风问题。

(九)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

二、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合规渠道,以合法方式,如实反映问题线索。

三、举报方式

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九指导组值班电话:0915-3328899;0915-3525891

邮政信箱:陕西省安康市第001号邮政信箱

受理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节假日除外)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2021年6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