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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11时2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现将我市公安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一、整治目标

长期影响制约我市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完成时限

2021年6月15日前。

三、整治内容

主要是整治“6+N”个方面顽瘴痼疾,即:

1.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整治公安民警本人或者授意他人、近亲属等关系人违规过问、打探案情或干预司法办案、插手具体案件办理,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以及请托说情、通风报信等问题。

2.整治公安民警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整治公安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获取薪酬等额外收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民警职权或职务影响在民警工作地或分管领域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3.整治公安民警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整治公安民警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民警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向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持股,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以及在国(境)外公司投资入股等问题。

4.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整治违规违法提前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对被认定为在逃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未依法收监执行或上网通缉,与罪犯家属串通违规违法为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提供便利等问题。

5.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整治案件类警情不及时受理,违法受案立案及受立案后不依法及时开展侦查取证、不依法及时移送起诉、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案件办理等问题。

6.整治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整治以“刑事优先”为由,干扰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正常审理、执行,不积极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介入民事纠纷“拉偏架”,对无管辖权案件线索违规立案等问题。

7.整治其他顽瘴痼疾

整治其他履职不力、纪律松弛、作风不良等问题。

四、受理方式

举报受理电话:0915-3181124

受理时间:截止2021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8:00至18:00

举报受理电子邮箱:837897035@qq.com

 

 

                            安康市公安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