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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岚皋交警推出六项道路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09时57分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将学习成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积极思考,主动作为,推出六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取消轻型普通货运车和蓝牌货运车辆进入城区的限行规定。(其他货运车辆,准予进城时段为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其他时段一律限行,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违反禁令标志进行处罚。)

  二、夜间22时至次日清晨7时,在不影响居民住宅小区、应急消防通道和日常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允许小型汽车在县城河滨大道全段(南侧)、神田路(北侧)、南宫路(南侧)、大桥路(肖家坝段西侧);及佐龙镇、南宫山镇、民主镇街道临时停放。

  三、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至少两条路段供外来游客临时停放。

  四、G211国道佐龙至蔡家垭段限速70公里/小时;蔡家垭至城口段60公里/小时。541国道全段60公里/小时。超速不足10%的一律不处罚。

  五、适当延长道路临时停靠时限。在具备临时停靠车辆的道路,将车辆临时停靠时间由60秒延长至180秒。

  六、夜间24时至次日清晨6时,城区内红绿灯全部调至黄色提示灯。

  以上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实行。             

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5月24日